关于2023年11月答辩安排的通知

河海大学MPAcc教育中心2023/11/16/ 18:08:59 68

各位申请答辩的学生:

 为加强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,MBA中心自2017年3月开始集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环节。本次答辩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答辩时间和地点

20231121-29

地点具体见分组名单

二、分组名单           

  2023年11月答辩分组名单.xls

三、本次答辩需要提交准备的材料

   1、答辩PPT:请提前准备答辩PPT,用于答辩汇报15-20分钟左右),答辩PPT无固定模板,无需提交。答辩当天拷入现场设备

   2、打印5本纸质论文:供现场答辩专家查看,论文正式装订、蓝色封面胶装,具体打印要求请参照论文编写格式规定

   3、研究生系统填写答辩申请、下载答辩决议书(A4):

请在正式答辩前登陆“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(http://yjss.hhu.edu.cn/home/stulogin)”将“学生答辩申请”(附件2中的7.8章节)补充完整,提交后联系答辩秘书进系统填写并审核答辩相关信息,答辩秘书审核完毕后学生本人联系导师审核,导师操作见附件3(6.11章节)。

院系审核结束后,请在此界面下载答辩决议书并将下载的答辩决议书第3页“答辩委员会学术评语和决议”括号里的文字以及时间等内容删掉(严格参照附件4修改),其他部分不做改动。请将修改后的答辩决议书电子版在11月19日(周日)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(mba_em@hhu.edu.cn),文件名以“学号+姓名+决议书”命名。此份材料需要现场专家签字,为了格式规范纸质答辩决议书由中心统一打印

4、答辩委员会学术评语和决议模板:此内容为系统下载的答辩决议书中第3页内容,模板由答辩秘书统一发给每位学生填写,填写后直接交给答辩秘书,无需提交中心,答辩结束后请填写到纸质答辩决议书中;

   5、提交电子答辩论文:中心需将电子答辩论文发给各答辩专家提前查阅,如论文有更新的同学请务必在答辩前两天上午12点前将论文发送至教务邮箱(mba_em@hhu.edu.cn),逾期未发将以之前提交的最新版为准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  1、答辩的学生请务必提前一天联系班主任申请进校,无班主任的请联系中心张老师。学校不允许校外车辆进校,所以请勿自驾前往;

  2、请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提前十分钟进入答辩现场调试PPT、提交相关材料给答辩秘书

  3、答辩前还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以答辩秘书通知为准;

4、答辩过程中,请答辩学生务必仔细记录专家所提意见及问题,答辩结束后与导师沟通修改; 

5、请务必及时提交相关材料,否则后果自负; 

6、请按照分组表上的顺序逐个汇报,具体要求以现场答辩专家的要求为准;

7、参加答辩的学生着正装参加答辩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会议室

8、持续关注中心官网后期发布的关于答辩后归档的通知。

、联系电话:025-68514207  老师

  地点:河海大学江宁校区佛城西路8号

商学院主楼207办公室

 

附件1:河海大学博士(硕士)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.zip

附件2:河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—学生操作说明(第三版).docx

附件3:河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—教师导师操作说明(第三版).pdf

附件4:硕士_专业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.pdf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河海大学MBA教育中心

 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1116